賣身契簽不得啊
自由時報 25 June 2013 社論
上週五,海基會負責人在馬政府授權下,幾近採取突襲暗渡的偷雞摸狗手法, 飛到中國上海與海協會簽署了「服務貿易協議」,決定將涵蓋中小型、弱勢產業在內的六十四項業別對中國開放,允許中資與人流進入台灣分食原本就相對飽和的有 限市場。經濟部先斬後奏,事後對國人公佈了服務市場開放清單時,絕大多數意外上榜的業者與從業人員彷彿接到了主人代筆的「生死狀」;而事前聞訊因此發出 《我們剩不到二十四小時了》聲明的少數先知,照樣按時收到了橫遭出價的「賣身契」。民主政府公然對公民施加此等暴行,實為世所罕見,馬英九卻幹了!
台 灣人民之所以必須對服貿協議的濫權簽署下達最後通牒,在於馬政權這次的關門決策,一方面是台灣技術與就業的移出,一方面是中國資金與人員的移入,缺乏戰 略、毫無評估的無知妄為,已經把台灣服務業的發展路徑與勞工生存全部帶上了死亡交叉口。對於如此影響重大的衝擊與改變,何以鬼鬼祟祟對人民隱瞞?陸委會主 委王郁琦竟誑言「這是國際慣例」,經濟部次長卓士昭亦稱「若事前舉辦公聽會,將會讓對手知道談判底線」,這等缺乏基本智識水平的發言居然出自我們的政務 官,請問這些人有什麼資格代表台灣對外談判?
我們就拿不屬於民主國家的中國來說,二○○一年底加入世界貿易組織(WTO)的談判前,即使中 國的所有大企業均為國企,當時中國的入世代表團團長石廣生,事前仍然極為慎重的親自找汽車、石化等產業負責人當面溝通、交換意見,既瞭解產業實際的狀況, 也就開放市場的可能競爭有所共識。中國的作為當然不是個案,而是對外談判前的標準作業程序。因為國際談判本屬「雙重賽局」,必須同時對外溝通與對內溝通, 內部的整合經常可以做為涉外談判時壓迫對手讓步的籌碼,因此豈有如馬英九者排除人民、國會參與的道理?
再舉南韓在致力於美韓FTA談判的實 踐為證,當時美牛叩關議題挑動南韓農民最敏感的神經,李明博大統領為了減緩來自國會的掣肘,他直接把國會納入局中,避免所有的反對者全站在最尖銳的對立 面,談判前,政府官員必須先向委員會報告,談判過程隨時有進度,事後也立刻回報國會,以供即時掌握。甚至在要求具名承諾不得洩密下,得提供談判桌上第一手 的機密資料給國會議員閱覽。這些努力,無非在爭取國內的信賴,減少前線與後方的歧見,這與馬政府假保密之名行黑箱獨裁之實,高下立判。
同 時,只要大量參考各國從事談判的知名案例,即知國家級談判代表的專業,不但顯示在上桌交鋒時,更表現在從出發到回程的所有細節之中。反觀海基會與海協會本 是各爭國家利益的對手,卻在上海演出攜手同遊的熱絡,這種公私不分,以情害理的舉止,綜觀國際水準的經貿協商也好,政治談判更是,可謂未之有也,其反差之 大,台灣人民能不唾棄?
馬政府獨到的「國際慣例」、「暴露底線」此類毫無視野的滑稽搞笑,大家看在眼裡實在很難笑得出來。因為這群人企圖以 「民可使由之,不可使知之」,逕行決定我們的共同命運。當初,馬英九信誓旦旦絕不開放中國勞工,現在他無視各國對移民政策因牽涉面廣必然的嚴謹規劃、審慎 評估,隨手為中國人士的輕鬆移入大開方便之門,若令其率然實施,即使不聯想到中國對西藏大量移入漢族的種族清洗,也該回憶起中國接收香港時,每天批准一五 ○名中國人移民香港的同化政策。只是台灣更等而下之,作為一個主權國家,現在卻由政府主動在邊境準備大擺歡迎攤位。而這,只是服貿協議千瘡百孔的漏洞之一 而已。
當差五年,馬英九已經將國民付託,棄若敝屣。針對這紙被府院高層一致肯定的服貿協議,我們必須正告︰這,於理不合,於法不容。國會不得背書。當政者若執意違背當初宣讀的誓言,必將接受國家嚴厲之制裁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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